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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三种常规的雇佣关系

新西兰的雇佣关系受到法律严格的保护,无论是资方还是劳方,在确定雇佣和被雇佣关系之前雇佣合同是让双方受到法律保护的必须条件。下面介绍新西兰的三种不同的雇佣合同:

Permanent employees (full or part-time)永久性合同:

很多人会以为,只有全职工作才有永久性合同,其实是不对的。只要雇员在固定的时间工作,即便每周工作20小时以内,也可以签订兼职永久性合同。当然,在涉及到技术移民时,移民局的要求是永久性全职合同。凡是签订永久性合同的雇员,都可以享受到带薪公共假期,如果需要雇员在公共假期工作,需要支付1.5倍的薪水同时调休一天。无论兼职还是全职,在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都可以享有4周带薪年假。雇主不得限制带薪年假的使用。全职合同需提供每周至少30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兼职合同同样需要在合同中约定每周的最低工作时长。

Fixed-term employees (full or part-time)固定期限合同:

雇主可以提供固定期限工作需要满足下面的条件之一:
• 有正当理由:如季节性工作、专项工作或全职雇员休假期间的替班工作;
• 雇主在雇佣前与雇员充分沟通,双方就合同开始结束日期达成一致;

Casual employees临时性合同工:

较永久性合同更为灵活,适用于很多行业。这类合同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限,雇员可以拒绝雇主委派的工作。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临时性工作如果连续超过6个月时(每周超过10小时或每月超过40小时),雇员同样享有带薪病假和丧假,雇主不得无理由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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