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指南
人行道
- 人行道为您提供安全的步行场所——如果有人行道,请使用它。
- 如果没有人行道,请走在面对迎面而来的车辆的路边。如果可能,请远离道路,或尽可能靠近道路边缘。在拐角处,最好走在曲线的外侧边缘。
- 使用共享路径时,您必须小心谨慎。共享路径是可供步行者、骑自行车者或其他设备(例如电动滑板车和移动滑板车)使用的路径。会有一个标志告诉你这是一条共享路径。
- 穿过车道时要小心,尤其是当您可能被建筑物或栅栏遮挡时。从车道出来的司机可能看不到你。
- 晚上,穿浅色或反光的衣服,或携带手电筒以帮助别人看到您。
过马路
- 只有在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过马路。在过马路之前,请务必检查附近所有道路上是否有车辆,并快速直行穿过马路。如果您在十字路口过马路,请检查前后是否有转弯车辆。
- 车辆停下来需要时间,因此在过马路之前要等待车流中的间隙。
- 如果您在下公交车时需要过马路,请等到公交车开走后再检查是否有行驶中的车辆。
- 如果您在停放的车辆之间穿过马路,请移到最靠近车辆的停放车辆的前灯处,检查是否有移动的车辆,并在过马路之前等待空隙。
- 年幼的孩子应该握住年长者的手。
- 夜间过马路时,尽量在路灯附近过马路。
人行横道
- 如果您距离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或交通信号灯 20 米以内,则必须使用它来过马路。
- 不要在人行横道上磨蹭。
- 如果有车辆离人行横道太近以至于无法停车,不要突然跨出人行横道。
行人交通信号
不要穿越 | 快速通过 | 不要开始穿越,但你可能会完成穿越 |
礼节性人行横道
礼节性人行横道不是正式的人行横道。它们是司机可以停车让行人过马路的地方。但是,司机不是必须在礼节性人行横道停车,因此请小心使用。
跑步者
- 当您跑步时,司机可能很难看到您。穿鲜艳的衣服和反光带或带。
- 遵守行人道路规则。
- 在十字路口要非常小心。
给父母的提示
- 教导您的孩子在道路和人行道上注意安全。向他们展示哪里可以安全行走以及如何安全过马路。
- 向您的孩子展示去学校、商店、游乐场或他们经常去的其他地方的最安全方式。
- 如果您的孩子 5 岁或以下,请与他们一起步行去学校或学前班。
倒车进出车道和车库时一定要看好孩子。
自行车骑行者
作为骑自行车的人,遵守道路规则和指南非常重要,包括:
- 为您和任何后座乘客戴上头盔
- 让您的自行车拥有良好的刹车和后反光镜
- 让您的自行车在夜间骑行时前后都有灯。
有关安全骑行的更多信息和提示,请参阅自行车守则。
骑马者
作为一名骑马者,请务必遵守本页所示的道路规则。当您在路上骑行时,它们会帮助您保持安全。
骑马者的安全规则
- 骑行时始终佩戴安全头盔。否则,从马上掉下来可能会导致头部受伤。
- 在道路的左侧骑马,并尽可能靠左。
- 尽可能让你的马在路边,但不要在人行道、草坪或花园上骑马。
- 不要并排骑超过 2 人。
- 不要靠在任何移动车辆的右侧。
- 如果您在骑行时牵着另一只动物,请始终将其放在左侧,远离车流。
- 如果您在夜间骑马或牵着动物,请穿反光安全服并携带手电筒。
马车
夜间,马车必须在车辆或负载的右前方亮起白灯,向后方亮起红灯。夜间不得在车前亮红灯,车后不得亮白灯。
农用车辆驾驶人员
驾驶农用车辆所需的驾驶执照类别取决于车辆的类型、重量和速度。
轻便摩托车骑手
轻便摩托车是指除电动脚踏车之外的机动车辆,它具有:
- 2 或 3 个轮子
- 最高速度不超过 50 公里/小时
- 任何一个
- 发动机气缸容量不超过 50cc 或
- 活塞发动机以外的动力源。
如果您拥有第 6 类摩托车驾照或第 1 类汽车驾照,您将获得骑轻便摩托车的执照。如果您持有 1 类或 6 类初学者驾照,则必须展示 L 牌照。如果您持有限制驾照或学习驾照,则不得在晚上 10 点至凌晨 5 点之间骑轻便摩托车或载客。
轻便摩托车骑手的安全规则
- 您不得在人行道或自行车道上骑轻便摩托车。例外情况是道路管理机构允许轻便摩托车或摩托车骑手使用人行道将报纸、邮件或其他印刷材料投递到信箱。
- 骑轻便摩托车时,您和任何乘客都必须佩戴经认可的摩托车安全头盔。
- 在十字路口,您必须:
- 遵守机动车规则
- 下车,步行穿过。
您的轻便摩托车必须具备的功能
您的助力车必须具备:
- 从 100 米外可以看到的后方红灯
- 大灯足够强大,可以清楚地看到前方 30 米内的任何东西
- 号角
- 好轮胎,胎面花纹清晰
- 良好的排气系统,不会过分嘈杂
- 安全转向
- 挡泥板
- 前后制动良好
- 一个或两个红色后刹车灯——如果在 1991 年 1 月 1 日之后首次在 Aotearoa 注册
- 一个红色的后反射器。
重要提示:您在轻便摩托车上携带的任何负载都必须牢牢系住,不得接触地面。
移动设备和轮式娱乐设备的骑手
移动设备包括机动轮椅和类似设备。轮式娱乐设备包括符合以下标准的滑板、脚踏滑板车和电动滑板车。
移动设备是一种交通工具:
- 设计和制造,未经改造,供因身体或神经障碍而需要行动辅助的人使用
- 仅由最大输出功率为1500W的电机提供动力
- 是 Waka Kotahi 根据《1998 年陆路交通法》第 168A(1) 条宣布为移动设备的车辆。
带轮子的娱乐设备:
- 是一种轮式交通工具,而不是轮子直径超过 355 毫米并由人力或重力推动的脚踏车
- 包括具有一个或多个推进马达的交通工具,其组合的最大功率输出不超过 300W。
移动设备和轮式休闲车骑手的安全规则
- 在任何路径上骑行时,您都必须小心并为使用该路径的其他人着想。
- 您的速度不得对使用该路径的其他人造成危险。
- 使用人行道时,您必须遵守与交通信号灯处行人相同的规则。
-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在人行道上使用助行器或轮式休闲车。如果您必须在路上骑行,请尽可能靠近边缘。
- 当您在人行道上骑行时,您必须给行人和使用代步工具的司机让路。